为顺利实现碳中和目标,欧盟将致力于2030年实现50%的工业过渡到绿色氢,到2035年则达到70%。欧盟委员会主席乌尔苏拉·冯德莱恩曾表示,氢能将彻底改变欧洲局势。但由于此前可再生氢的定义一直不明确,导致欧洲绿氢发展缓慢。尤其是2022年6月出台的草案指出,欧盟规定绿氢必须和生产绿氢所需的绿色电力在同一小时内生产出来。根据部分电解槽企业反馈,尽管所有的规则都在推动绿氢发展,政府资金缺位和过高的绿氢标准门槛,导致了企业并不愿意快速启动相关的项目和进行产能扩张。
今年2月,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修正案正式发布并实施,修正案规定了三种可以被计入可再生能源的氢气:
直接连接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所产生的氢气;
在可再生能源比例超过90%的地区采用电网供电所生产的氢气;
在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每兆焦耳18克二氧化碳当量(64.8CO2e/kWh)国家电网的地区签订可再生能源电力购买协议后采用电网供电来生产氢气。
此外,该法案也提供了至2029年的过渡方案,过渡期绿氢和绿电的生产时效要求放宽至同一月内,且根据其他的政策条款将符合条件的核能制氢纳入了豁免。而随着可再生氢标准的确定,欧盟在绿氢的推动上也按下了快进键。
欧盟首次公布了欧洲氢银行拍卖规则
在可再生氢标准发布的半年后,随着近期全球氢能产业共识的进一步达成,如7月中美欧等G20国家联合发布了《二十国集团氢问题高级别自愿原则》,欧盟在绿氢的政策制定上有所加速。8月3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首批氢银行拍卖规则,此次拍卖由创新基金资助,计划于2023年11月23日开始,为欧洲经济区 (EEA) 的可再生氢生产商提供10年最高4.5欧元/千克的固定补贴,本次拍卖的总补贴额为8亿欧元,补贴将在项目投运后每半年支付一次。
相关条款指出,本次拍卖的目的是⽀持欧洲经济区内⾮⽣物来源可再⽣燃料 (RFNBO) 氢的⽣产,氢⽓需要通过新的产能来实现,每项提案要求的最高拨款额必须保持在拍卖可用创新基金预算总额的三分之一以内。提案项目仅按照价格排名,并将通过市场测试和多轮竞价来避免过渡补贴的情况。
另一方面,本次的拍卖规则也设置了一些限制性条款和惩戒措施,详情如下所示:
限制性条款
拍卖规则要求新安装电解槽容量的最低要求为5MW,且必须安装在单一地点。绿氢项目必须在签署10年期融资合同后的5年内投入运营,并证明其铭牌产能至少达到投标中所列产能的100%。项目所生产的氢气总量需要实现至少70%的温室⽓体减排。此外投标方还需提供电力采购、氢气销售和电解槽等相关信息,其中包括项目生产所需总电量至少60%的采购意向条款清单和氢气总产量至少60%的承销意向条款清单。
惩戒措施
若项目在最长的五年时间内未投运,则签署的赠款协议将终止。欧盟委员会未对项目的预期平均年产量设定任何上限或下限,但如果经过验证和认证的RFNBO氢气产量连续三年低于投标中所述的预期年平均产量的30%,则可能会终止赠款协议,并减少相关赠款,这一平均值将按3年滚动计算。如果项⽬⽆法证明⽣产的氢⽓总量⾄少实现了70%的温室⽓体减排,则补助⾦会减少。
小 结
中美欧作为全球三大碳排放地区,美欧在绿氢相关的政策制定上处于领先位置,无论是美国的《通胀削减法案》还是欧盟的氢能银行,都对绿氢制定了较为明确的补贴标准。而中国作为全球第一大碳排放国,同时也是产氢用氢第一大户,目前国内仅有少数省市发布了绿氢的生产补贴政策。
根据规划,欧盟计划到2030年之前在本土建立1000万吨的绿氢产能,同时进口1000万吨绿氢,初步预计需要投资3350亿~4710亿欧元,而这些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资本。欧盟曾借助市场拍卖机制成功解决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资金需求,而目前在氢能领域,欧盟再次通过氢能银行的设立推动氢能生产成本的降低,引导社会资本加速投入,进而加速产业链成本的下降。国内的氢能热对比国外只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政府补贴政策的投入将会对资本产生非常大的乘数效应,但目前国内政策依旧不够明确,尤其是绿氢相关的政策。目前国内绿氢项目呈现爆发式的增长,相对高昂的成本需要政策的支持。